为进一步监测学校人才流动情况,有效降低人才流失风险,实时监测人才流入、流出变化趋势,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测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
(二)专业技术人才: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人员、专业负责人。
二、监测指标
(一)基础指标
1.人才总量(专任教师、辅导员、专项师资等)。
2.结构指标(学历、职称、性别、年龄等)。
(二)动态指标
1.人才流动方向(省内及省外、流入及流出)。
2.流动原因(薪酬、发展平台、环境等)。
三、监测责任
以学校各部门为单位进行监测责任分配,并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作用,形成党政合力。
(一)学校各部门:人才流动监测主体责任者。定期对监测对象进行人才流动评估,对有流出倾向的人员进行积极干预,并及时向学校人事处反馈。
(二)学校人事处:人才流动监测的校级负责部门。负责组织学校人才流动监测评估和干预工作,建立人才流入及流出情况台账,对人才流动监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及分析,针对稳定人才队伍给出合理化建议。
四、监测预警及处置
人才流失预警分三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三级、二级、一级。
(一)三级:监测对象有流失倾向,但还未提交正式离职申请,为三级预警。
处置:填写《有流失倾向人才信息汇总表》(附表1),进行常规监测,所在部门及二级党组织进行谈心谈话。
(二)二级:监测对象已提交正式离职申请,但还未办理离职手续,为二级预警。
处置:所在部门、人事处领导进行谈话,明确离职原因,解决个人诉求,降低流动风险。
(三)一级:监测对象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为一级预警。
处置:加强人文关怀,并根据离职原因,提出具体的人才稳定政策或措施。填写《人才流出信息汇总表》(附表2),并建立流失人员跟踪档案。
(四)人才流入监测
人才流入由学校人事处监测并统计,填写《人才流入信息汇总表》(附表3)。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