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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人才流动监测与流失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25-09-22

    为进一步监测学校人才流动情况,有效降低人才流失风险,实时监测人才流入、流出变化趋势,特制定本办法

    一、监测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

    (二)专业技术人才: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人员、专业负责人。

    二、监测指标

    (一)基础指标

    1.人才总量(专任教师、辅导员、专项师资等)

    2.结构指标(学历、职称、性别、年龄等)

    (二)动态指标

    1.人才流动方向(省内及省外、流入及流出)

    2.流动原因(薪酬、发展平台、环境等)

    三、监测责任

    以学校各部门为单位进行监测责任分配并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作用,形成党政合力

    (一)学校各部门:人才流动监测主体责任者。定期对监测对象进行人才流动评估,对有流出倾向的人员进行积极干预,并及时向学校人事处反馈。

    (二)学校人事处:人才流动监测校级负责部门。负责组织学校人才流动监测评估和干预工作建立人才流入及流出情况台账,人才流动监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及分析,针对稳定人才队伍给出合理化建议。

    四、监测预警及处置

    人才流失预警分三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三级、二级、一级。

    (一)三级:监测对象有流失倾向,但还未提正式离职申请为三级预警。

    处置:填写《有流失倾向人才信息汇总表》(附1),进行常规监测,所在部门及二级党组织进行谈心谈话。

    (二)二级:监测对象已提交正式离职申请,但还未办理离职手续,为二级预警。

    处置:所在部门、人事处领导进行谈话,明确离职原因解决个人诉求,降低流动风险

    (三)一级:监测对象开始办理离职手续,为一级预警。

    处置:加强人文关怀,并根据离职原因,提出具体的人才稳定政策或措施填写《人才流出信息汇总表》(附2),并建立流失人员跟踪档案。

    (四)人才流入监测

    人才流入由学校人事处监测并统计,填写《人才流入信息汇总表》(附3)。

    五、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人事处